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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湖“割喉恶魔”领刑

本网讯记者获悉,发生于今年3月24日晚,滁城凤凰湖畔的出租车司机被割喉一案,目前有了新的进展。在被警方抓获归案后,9月3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对“割喉恶魔”卫某依法进行公开审判。

据调查,事发当晚,卫某在滁城拦乘一辆出租车前往凤凰湖。途中,出租车司机郭某不停抱怨,自己拉载的前一名乘客将酒吐在车内。巧合的是,当晚卫某也饮了不少酒,并因其他琐事,心情极度郁闷。卫某认为,郭某的抱怨有“指桑骂槐”嫌疑,遂产生报复念头。出租车行至约定地点后,卫某借口等人,拒不下车。郭某随后与其发生争执。争执中,卫某手持跳刀将郭某颈部割伤后逃逸。

事后,经公安机关侦办,卫某于河南省济源市落网。经查,卫某为河南省焦作市人,年仅21岁。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卫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附带赔偿被害人郭某医疗费等损失1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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