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办张信用卡,账上没款钱照花,这样的生活多“幸福”。凤阳县的余某打得就是这样的“小算盘”,短短一个月时间,他疯狂刷卡、取现高达1万余元。银行找他催缴还款时,余某竟然当起了“老赖”。
听说信用卡可以从银行预支款项,余某便于2011年8月,向当地一家银行申请了办理手续。拿到信用卡后,余某在当年9月上旬尝试着在银行的ATM机上取款,发现还真行。兴奋之余,在随后的一个星期里,余某前后六次取款共计9000元。此外,余某又在商场的POS机上用信用卡消费5598元。
当年10月上旬,随着还款期至,银行开始以多种方式催促余某,可余某却以种种借口予以推脱。直到今年5月,余某仅还款3500元,仍透支银行11000余元未还,本息共计17284.27元。无奈之下,银行向当地警方报案,余某随即被捕。审讯中,余某称并不了解信用卡功能,以为其与现实中的借贷行为“差不多”。
今年8月底,凤阳县人民法院介入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余某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终判处余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