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中秋、“十一”将至,消费又进入了高峰期。商家推出各种促销活动让人眼花缭乱,有的商家借机将“处理品”和“特价打折商品”混淆销售,以逃避“三包”责任。特别是流动摊点,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将难以维权。对此,市消协发布第六号消费警示,流动摊点的商品谨慎购买。
近期,滁城街头上出现了不少流动车辆,车身上打出“厂家直销”等宣传广告吸引消费者,但其真实性无法保证。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到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有固定门面的经营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证照不详、不全或流动摊点上消费,否则出现消费纠纷时难以维权。同时,在购买食品时,应检查食品外包装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