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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开展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申报工作

10月20日前结束

本网讯根据《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市残联于近日开展了2012年度贫困残疾大学生救助申报工作,为家庭贫困的残疾大学生完成学业提供补助。

据介绍,救助对象条件为入学前户籍为我市的贫困残疾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在我市上学的外地残疾大学生,需到原户籍所在地申报,市残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外地大学生入学后将户籍迁入我市,但同样需要去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申报工作。”

记者了解到,申请需提供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另悉,申报工作将于2012年10月20日前结束,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可尽快到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咨询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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