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市文明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上下认真做好2012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有序、整洁满意的中秋、国庆佳节,展示滁州良好的文明形象,以建设美好滁州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知要求,两节期间,各级市容部门要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加大日常保洁力度,努力提高净化水平。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重点确保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和城市有关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全面优化市容市貌。要加强对摊群点的管理,严格控制节日期间各类临时摊群点的设置,对未经批准擅自摆放的坚决予以取缔。要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清理村头地角、河塘沟渠、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存量垃圾,清理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搭乱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好乡村建设。
通知要求,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保障节日期间道路的畅通、安全、有序。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车站、过境公路的管理,确保站容整洁、车辆停放有序,服务人员热情、周到,站场内外秩序良好;要加强各类营运车辆的管理,特别是各类出租车和中短途客运车辆的管理,督促驾乘人员保持较好的车容车貌,做到安全行车、文明服务;要加强公交车辆、公交站亭、停车场的管理,确保公交车正点、文明,公交站亭整洁、卫生。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紧紧围绕培育文明市民的要求,切实加强群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市“六城联创”活动的深入开展。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滁州市市民文明守则》和《滁州市市民文明行为规范》,做到不乱扔乱倒、不乱停乱行、不乱贴乱画、不私搭乱建、不强闯红灯、不占道经营、不损坏公物、不言行粗陋等“八不行为”。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弘扬传统文化、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市民爱国热情。要丰富节日期间文化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共筑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行动,开展“中秋送温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