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在《皖东晨刊》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地上捡到一沓钱 交到警察手里面》的新闻,随后,好市民潘绍文拾金不昧的事迹在皖东成为了美谈。潘绍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八荣八耻”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充分体现。他的高尚行为赢得了皖东人民的尊敬。
拾金不昧,不留名
2012年9月25日早晨8时许,一位40来岁的男性市民,赶到滁城南谯北路南大桥西边的中国银行,准备办事。就在他准备走进银行时,突然发现西边人行道树下,丢着一沓百元大钞。弯腰拾起钱后,他径直走向南大桥边的交警岗亭,找到执勤民警,将所有钱交了上去。民警仔细清点,这些钱总计1000多元。交接完毕,男子转身要走。民警劝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他却执意拒绝。民警再三劝说,男子才说他姓潘,家住创业北苑。
经过创业北路社区工作人员多方打听了解,此人名叫潘绍文,家住创业北路社区创业北苑小区,目前在滁州市新一职高食堂从事厨师工作,当我们找到潘绍文了解此事时,潘绍文始终平静地说着这么几句话:“这个事是小的不能再小的事了,不是自己的钱,决不贪占”、“从小处来讲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大的方面就是做人、做事、道德品行的问题,我虽然不太富有,但不能在这事上丢分”。
虽曾心动,终以正压邪
潘绍文,1967年出生在滁城郊区的农村,对于那个年代出生的人来说,一定对当时小学课文里和经常唱的一首歌谣“我在马路上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过钱,对我把头点……”都留有很深刻的印象吧,这首儿歌伴随着岁月时光的流逝,至今还给人们留下童年那美好的记忆。拾金不昧的美德,伴随着人生的脚步,传承着一代又一代。一辈辈的人,就是在这歌声里,潘绍文知道了拾金不昧的最初快乐。
那天早上,行走在外的路人都脚步匆匆,无暇顾及身边发生了什么。刚刚从银行中查看拆迁补偿款出来的潘绍文,没走多远脚下一滑,潘绍文低头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却无意中发现一个手包静静地躺在地下,本想大声询问周围的人可有人丢了包,但转念一想为防止有人冒领产生不必要的误会,他决定先将包捡起再作打算。于是捡起了手包,走到一个角落处,潘绍文四处观察了周围的人,并没有发现有人在寻找手包。考虑再三,潘绍文决定打开手包,看看能不能从手包里的东西上入手找到失主。可一打开手包,一沓人民币的立即展现在眼前,让潘绍文着实吃了一惊。却并没有发现可以证实手包主人的证件等物件。看着凭空出现的这笔钱款,对于一般人来说不动心是不可能的,潘绍文当时也动心了,虽说他家因拆迁给了些补偿,拿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工资,面对这从天而降的钱款,他也打起了小九九,他想反正这是我捡的,又没有其他人看见,这算是意外横财吧。正准备回家的潘绍文不经意间看见了街道悬挂的一条横幅:“向道德模范学习、向身边好人学习!”,一时间道德模范为了救他人的子女放弃了营救自己儿子的事迹闪现在脑海中,因为近年来他所居住的社区经常组织向道德模范学习的活动,同时还将滁州市评选出的道德模范邀请到社区现身说法,并和大家一起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所以潘绍文对道德模范也就有了更深的认识。想想自己平时在社区、在家里都积极号召身边的人向道德模范学习,而面对这一笔钱自己竟然心存私念,顿时感到羞愧。经过思想的斗争,潘绍文决定将钱归还失主,可没有失主的任何信息怎么办呢?想来想去想不到好的办法,无奈之下只能采取最原始的办法,就是等失主。打定主意后,潘绍文便来到拾包处静静等待着失主。可为了便于发现失主,潘绍文选择了默默坚守。这一等就是个十几分钟时,在一旁观察了到潘绍文捡钱的两个妇女,最后走了过来要求三个人把钱分了,遭到潘绍文断然拒绝,而后他径直走向南大桥边的交警岗亭,找到执勤民警,将所有钱交了上去,潘绍文便匆匆赶往家中。
潘绍文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做好人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教育我们应以身边的模范和好人为榜样,激励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道德模范的精神更好地传承下去。潘绍文拾金不昧的事迹在皖东传为佳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