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工商部门正在查处市场上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一旦发现将要求下架。
为了提高能效、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的公告》,要求从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根据省工商局统一部署,市工商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力量对涉及灯具销售的大型市场内的商户、商场、超市和销售门店进行排查,对近期仍在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的经销商,则要求限期下架。若限期不改,工商部门将依据《公告》和《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市民发现有店家违规销售,可拨打12315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