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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证明 骗取房屋

本网讯为了骗取一套安置房,来安县的李某千方百计做了一堆虚假材料。可房子到手没几天,事情便败露开来。因犯诈骗罪,李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早在2010年,李某与来安县新安镇的一户村民协商共建房屋,但由于该建筑违章,在被当地城管查处后没能竣工。这处“烂尾房”也一直搁置在原地。去年4月,李某“烂尾房”的所在地,被当地政府征迁。得知这一消息,李某赶紧找人,做了一堆材料,以他人名义,通过原“烂尾房”骗取一套104平米的安置房。可房屋刚到手,李某便事发。其后,来安县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巨大。但考虑到李某主动退出骗来的安置房,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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