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8日上午,明光市工业园区国土分局原副局长孙某站在明光市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这位昔日的“土地爷”,在公诉机关对其包括涉嫌滥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等多项指控中,没有了往日神采。
据公诉机关指控,从2000年至2011年,孙某在担任明光市国土局用地股股长、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挂牌出让、处理用地矛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便利和给予关照,收受共11人贿赂的现金和购物卡,总价高达527000元。
在检方指控的受贿事实中,孙某收受福建人胡某的贿金可谓是“大手笔”。2010年,胡某为能顺利拿到明光市阳光时代广场的工程项目,请孙某出面帮忙。在孙某的帮助和关照下,胡某最终如愿以偿。为表示感谢以及在以后的工程上继续得到孙的帮助,胡某前后分五次共送给孙现金多达35万元。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孙某当庭没有持任何异议。据悉,明光市法院将于近期对孙某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