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滁州新闻 > 正文

一杯小酒下了肚 摔断门牙还受罚

本网讯近日,天长市人段某,醉酒之后骑摩托车上路,不料发生车祸撞断门牙。本来想揪着对方要求赔偿,不想自己还面临危险驾驶罪的刑罚。

当天中午,家住天长城郊的段某,独自在家吃午饭,百无聊赖喝了一杯小酒。酒足饭饱之后,突然想起有东西没买,遂跨上摩托车,直奔城里而去。沿永福路由东向西行至佳福苑路段时,遇到沈某开着三轮摩托车右转弯从路北驶出。段某避让不及撞了上去,摔了个脸朝地,牙也磕断了三颗。纠缠无果,两人拨打110,请交警来理论。

两名交警赶到现场,将段某送到医院诊治,并抽取血样,检查结果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因此,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此外,沈某因多项交通违法,受到罚款860元、拘留5日的处罚。

  • 微笑
  • 流汗
  • 难过
  • 羡慕
  • 愤怒
  • 流泪
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