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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明年起非绿标车禁入主城区

滁城首设机动车限行区域,暂有一个月过渡期;不达国Ⅳ标准的外地车不予转入

自明年1月1日起,滁城清流路以北、北关闸(西涧湖泄洪闸)以南、京沪铁路线以西、西涧路以东范围将纳入机动车环保标志限行范围。这标志着,我市即将对高排放车辆“限行”动真格。记者从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关于提高转入机动车排放标准和“区域限行”的通知》已出台,暂设2013年1月为一个月的教育告知过渡期,让车主们有个准备,及时申领环保标志。

非绿标车主城区内限行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相应减少空气污染,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对“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实行“区域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根据通知,滁城限行区域为:清流路以北、北关闸以南、京沪铁路线以西、西涧路以东。

限行过渡期暂设一个月

据了解,2013年1月1日至1月31日,为限行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和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驶离限行区域。自2013年2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及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两年内的新车可直接到车管所环保窗口免费申领。”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期环保部门将联合交警部门通过媒体、电子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此措施。在过渡期后,是否会对无“绿标”违规车辆进行处罚的问题,该人士表示,环保部门没有处理权,具体何时会开罚单,需由交警部门确定。

未达标外地车不予转入

通知中,还对外地申请转入我市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据介绍,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含双燃料)达到国家机动车第四阶段(简称国Ⅳ)或国Ⅳ以上排放标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简称国Ⅲ)或国Ⅲ以上排放标准,且经过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检测合格。否则,环保部门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不予办理登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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