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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杨文莲:践行司法为民、巾帼不让须眉

事迹梗概:杨文莲,女,全椒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在审判一线,办结各类案件一千余件,没有出现积案、错案,没有一案当事人缠诉上访,用辛勤的汗水谱写着爱岗敬业、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杨文莲从事法院工作三十年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始终立足本职、积极进取,脚踏实际地履行了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创造突出的工作成绩。2007年被全椒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被全椒县妇联授予“巾帼建功十大标兵”称号。多次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二次被评为办案能手。2010年8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作为一名多年来一直奋战在基层的普通党员,她始终保持坚强的党性,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无条件地服从组织安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她崇高的职业理想、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无私的奉献精神,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

锐意进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她曾说过:“老百姓有一句话,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忠于职守,公正执法,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让原告放心、被告心服、人民满意。”从事民事及商事审判工作以来,她深感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懈怠,始终把追求案件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她审结的案件,质量之高、速度之快在全椒县人民法院有口皆碑,为维护全椒县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二十年来,她办结的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缠诉、上访,因此连续多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案件审理中,杨文莲同志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证据采信制度;坚持以证据说话,认真审查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从参加审判工作开始,她就给自己定下“庭前阅卷准备到位、庭审调查释法到位、文书说理复核到位、判后析理答疑到位”四个到位这一规矩,决不因自己的一丝疏忽办错一件案子。今年全年她仅判决24件案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讼,无一上访。

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通过文明接待、耐心答复、规范开庭、细致调解、公正判决等环节,展示公正的形象、公正的态度和公正的作风,塑造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形象和法官公正的人格,避免了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将公正和效率有机地统一起来。杨文莲同志特别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坚持调判结合,注重调解。她将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爱心、责任心”发挥到极致,创造性地开展温馨调解,在调解中她摸索出了“案例展示法”、“冷却处理法”、“重点突破法”、“根本消除法”、“圆桌式参与法”等一系列调解方法,收到良好的效果。她充分发挥女性优势,以女人特有的细腻柔情,在法与情、情与理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找准当事人能共同接受的调解方案,做到案结事了。

公正廉洁,甘当法律孤独人。杨文莲同志常说,作为一名法官,就要做到正值做人,踏实做事。要想公正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仅有法律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一颗公正廉洁的心。她在办案中,十分注意公正执法,公平待人,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在办理滁州某实业有限公司诉常州某机床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找种种关系托人情,施加压力,被告担心法院有地方保护,案件处理会对自己不利,送价值4500元礼品给她,她严辞予以拒绝,并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

杨文莲不为钱染,不为情动,不为权屈,廉洁办案,执法公平。她清正廉洁,献身事业,忘我工作的精神,受到院党组及群众的一致好评,被群众誉为“公正廉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丹心一片系天平。杨文莲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其扎实的工作作风,过硬的审判业务技能,清正廉洁的本色,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亲民爱民,默默奉献,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爱戴,体现出了她平凡的人生价值。

媒体宣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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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2012.03.21《全椒县两位女法官当“猪倌”感动当事人》

中国法院网:2012.03.20《女法官当起了“猪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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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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