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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就餐 被火烧伤

本网讯在饭店就餐时,却意外被酒精炉烧伤致残,来安县的陶某实在是倒霉不轻。前不久,陶某将这家饭店告上了法庭。

事情的经过是,在陶某用餐时,饭店服务员上前给一道菜的酒精炉添加液体酒精。可因操作不规范,液体酒精泼到了陶某身上,引起明火烧身。陶某身体多处被火焰烧伤,构成九级伤残。治疗出院后,陶某将饭店负责人告上来安县法庭。最终,经法官调解,饭店负责人一次性赔偿陶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25000元,将此事划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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