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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织起烟花爆竹安全网

年关临近,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又进入旺季,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现象时有发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日前,市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防范烟花爆竹产品安全事故,首先要确保的是,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放心。为此,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及包装、标识等进行监督抽查,依法从严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等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等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产品流入市场。

通知指出,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和个人销售礼花弹、小礼花、摩擦烟花、烟雾烟花,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个人燃放的产品,因威力过大也不准出售。此外,仓库超量储存、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情况也是坚决禁止的。若是有人胆敢违规,一旦查出将从严惩处。

据了解,我市原有的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全部退市,目前我市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来自江西、湖南等地。针对这种情况,我市对烟花爆竹产品运输工作尤为重视。

据介绍,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将《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作为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许可的有效材料之一,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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