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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流动炸弹” 被拘留五日

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被暂扣。张胜方摄

热线报料:定远县余先生反映,称定远县藕塘镇连河坝附近,有人开着面包车,正向群众兜售烟花爆竹。

记者包增光核实报道:辖区藕塘派出所民警闻讯前往调查,发现嫌疑男子已弃车逃逸,但满载烟花爆竹的面包车丢在现场。民警将车辆暂扣,清点发现车内装有鞭炮50万头、烟花400支。

次日,违法人员陈某某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处理,并交待在未取得危险物品准运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随后,陈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

民生提醒: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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