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分夸大产品功效、设置低价诱惑、假借专家名义现身说法等使得在电视上“看上去很美”的商品,到了消费者手中,一切都变了。“我这辈子再也不会相信电视购物了。”电视购物上购买的平板电脑与宣传大相径庭,要求退换却被“按公司规定”多汇了400元,汇款后却杳无音讯,这样的遭遇让滁城林女士气愤不已。针对近期电视购物投诉频发,市消协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理性消费,警惕对方要求汇款。
“吹”字当头 电视购物陷阱重重
“水浸不湿、砖砸不碎、电钻钻不破”的神奇手机,199元的“皇家八件套”帝王金链还送8颗钻石,一贴就瘦的减肥贴……这些仿佛能满足消费者各种需求的电视购物产品充斥着电视屏幕,一降再降的价格,让人觉得不买简直就是对不起自己。
市消协梁岩介绍,目前电视购物广告违规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轰动性,用特技处理创造广告效果,产生鼓动效应,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二是欺骗性,过分夸大产品功效或采用虚假的演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三是虚假性,假借消费者、专家名义或形象现身说法;四是诱惑性,设置价格诱惑,刺激消费者购买欲望;五是内容低级庸俗性,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
理性消费警惕对方要求汇款
据了解,电视直销多采用送货或者邮寄方式交付,一旦发生问题,更换、退货便失去了主动权。大多数投诉的产品其经销商和生产商均不在滁州境内,许多产品甚至没有标注产地及联系方式,消费者如果想解决异地购物纠纷则投诉成本更大,往往得不偿失。
因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首先要理性消费,有的电视购物广告中使用夸张的语言,夸大商品功能和质量,以价格优惠来误导消费者,切勿盲目相信。其次,确定购物之前,最好先上网搜索下该产品的信息及网上评价。再次,货到后,发现与实际宣传不一致或者有其他问题,一方面不轻易寄回厂家退换货,避免“一去无回”;一方面,警惕对方要求汇款。一般正规商家售后退换没有汇款要求。第四,尽量选择“货到付款”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以确保安全。
电视购物一旦出现纠纷,应及时向经营者所在地12315投诉。如涉及汇款等涉嫌诈骗,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