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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民俗文化旅游活动周”及琅琊山庙会期间治安秩序的通告

2月18日(正月初九)至2月25日(正月十六),市委市政府决定举办“民俗文化旅游活动周”(其中,正月初九是我市传统的琅琊寺庙会),为维护活动期间的治安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通告如下:

一、2月12日(正月初三)至2月25日(正月十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天长西路(丰乐大道-西涧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正月初九(2月18日)7:30至18:0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琅琊大道(五中十字路口-滁州学院转盘段)、西涧路(天长路-凤凰路段)及学院路实行交通管制。庙会领取通行证的车辆,主要由学院路从琅琊山景区东大门进入,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随意移动。其他车辆一律不准驶入景区,包括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一律停放在交管部门指定地点。

二、凡参加庙会活动的广大游客,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庙会游览场所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治安、交通秩序,遵守社会公德,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三、凡进入风景区、寺庙参加庙会的游客,不准故意拥挤、起哄、堵塞道路,必须服从治安管理人员和庙会工作人员的指挥,确保庙会期间治安秩序良好。

四、凡进入风景区、寺庙参加庙会的游客,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在山林、寺庙等场所抽烟、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林区使用明火,香火焚烧必须在管理人员制定地点、区域,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为疏导游客,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意外,琅琊山管理处在景区东大门增设检票口;在丰乐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至东大门开通直达公交,望广大游客避开高峰。

六、活动期间,广大游客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要爱护花草树木、名胜古迹、各种文物、建筑设施以及其他公共财产,树立文明滁州形象。

七、各类摊位必须按活动指挥部规定的位置摆放。

八、除指挥部统一安排的文娱活动,其他文艺团体自行举办的文娱活动,必须在指挥部指定的场所进行。

以上通告望广大游客和群众自觉遵守,凡违反本通告者,将视其情节,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责令检查、罚款、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市公安局

201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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