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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三名小青年酒后滋事获刑

本网讯仅仅因为在酒吧里看他人“不爽”,三名小青年无端将对方一顿痛殴。日前,琅琊区法院将滋事的三人全部课以重刑。

去年9月,滁城青年张某、汪某和高某在酒吧喝得醉醺醺时,与邻桌的董某等人产生不快。眼瞅董某“不爽”,三人先是用玻璃杯砸向董某所在的酒桌。而在董某等人离开后,三人又追出酒吧狂殴董某等人,最终导致对方两人受轻伤。酒醒后,三人后怕不已,赶紧主动赔付伤者。由于三人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法院最终分别对三人判处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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