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日前省工商局、消协发布了2012年度全省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我市定远县业主欠费、物业停电群体纠纷案、全椒县错发商品混凝土案两个案例入选。
业主欠费 物业停电引纠纷
去年8月6日,定远县信访办给该县消协转来一起群体投诉,定城某小区业主童某等30人投诉,反映该小区物业没有给1—4号楼的院子安装大铁门,致使这几栋楼的住户家中经常被盗,童某等人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以不缴物业费为由停电,双方多次协商无果。该县消协接投诉后,调查了解到该小区自2006年业主入住以来,就没有安装过防盗门,业主多次找物业协商未果后,部分业主开始拒缴物业管理费。双方因到底是先交钱再享受物业服务,还是先享受服务再交费争执不下。
最终经消协调解,达成协议:由欠费业主自行筹集费用安装防盗门;欠缴五年的物业费五万余元不再补缴,业主自2012年7月1日起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恢复供电。
张冠李戴 商家发错混凝土
去年5月11日,全椒县武岗镇消费者吴某到离家较近的马鞍山和县石杨镇某商品混凝土公司购买了3万元的标号为C20的商品混凝土用于房屋建设,后发现该混凝土有问题,遂将送至全椒县质检站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批混凝土标号为C15,吴某于是找到该混凝土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经协商未果,投诉至和县消协石杨分会。经石杨分会调查、调解,最终该经销商同意赔偿消费者各项损失3.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