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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法院系统开展向刘学讲学习活动

本网讯日前,市中级法院党组作出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向“全国优秀法官”刘学讲同志学习活动。

刘学讲同志是明光市潘村人民法庭庭长,他20多年如一日,始终坚守“为老百姓多做几件实事”的信念,在基层审判岗位上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他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安徽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日前又被最高法院授予2012年度“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市中院党组要求,全市各级法官要学习刘学讲同志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高尚情怀,强化司法为民意识,真正做到公正司法。要学习刘学讲同志扎实工作、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用“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全身心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学习刘学讲同志善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职业本领,不断增强保司法能力。要学习刘学讲同志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工作方法果。要学习刘学讲同志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情操,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一身正气。要学习刘学讲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精神品质。

据悉,市中院近期将通过组建宣讲团、举办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刘学讲同志的先进事迹,以先进典型的奉献精神感召和激励全市法院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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