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滁州市环保部门了解到,今年该市首批六大类26家企业将进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又称“绿色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凡购买了该保险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产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依规‘买单’。这有利于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还将改变以往‘企业污染、群众受损、政府买单’的状况。 ”滁州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据悉,该保险不仅解决了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后的经济赔偿等善后事宜,还可通过这一机制完善对企业的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
滁州市从今年开始至2015年,将重点在采矿业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皮革加工、酒精制造等重点污染企业以及近3年内发生过严重污染事故的六大类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