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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设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两年评选一次 奖金30万元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它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近日,我市新修订了《滁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在“市科技奖”中首设了“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并开出了3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为我市科技进步做贡献的“功臣们”进行奖励,证书由市长亲自签署也成为了一大“亮点”。除此之外,“市科技奖”中原有的“科学技术进步奖”较以往,奖金更加丰厚,授予项目的上限也有了提高。

创新: 首设杰出贡献奖

记者了解到,此次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将滁州市科学技术奖(简称“市科技奖”)在原先只有一类“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基础上,扩充了“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更是开出了30万的高额奖金,这在我市尚属最高额度的科技类奖励。

据介绍,该奖项属于“市科技奖”的一类,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授予总额不超过2个,授予对象为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创新性科研成果,为我市创造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员或团队。由于奖项标准较高,在两年一届的评选中,如果没有特别满意的对象,则不会为了颁奖而颁奖,授予名额也将空缺。

对比: 项目多了奖金高了

此次新修订的奖励办法,除了增设“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外,记者还注意到,与2005年11月7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奖励办法相比,原有的“科学技术进步奖”所设置的授予项目总数多了,奖金也有了提高。

记者在《奖励办法》中看到,“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每次授予的总数不超过40个,奖金金额分别为5万元、3万元、1万元。”这与以往相比,授予项目总数从不超过30个变为了40个,一、二等奖金也分别提高了2万元和1万元,对于科技人才来说也是一大“利好”。

“在推选途径上,较‘科学技术进步奖’不同的是,‘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候选人可由三名以上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联名推荐,这也为科技人才入选候选人增添了渠道,创造了机会。”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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