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报料:近日,滁城市民王先生报料称,北关大桥上,一名男子要跳桥轻生。
通讯员武立坤、记者包增光核实报道:当天晚上20时许,琅琊区公安分局西涧派出所民警,闻讯赶到现场。民警调查获悉,轻生男子叫颜某某,临泉县人。颜某某在滁州某工地打工,因屡次讨要工资未果,情绪失控翻越北关大桥,声称准备跳桥。
获悉事情缘由之后,民警耐心对颜某某进行心理疏导,设法稳定其情绪。同时,民警迅速与其老板取得联系。在民警调解下,这名老板同意支付工资。得知这个好消息,颜某某最终放弃轻生念头。
民生提醒:工资款被拖欠,应走法律途径合法维权。这种跳楼、跳桥等极端方式,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是法律所禁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