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城乡低保动态化管理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保障目标,从4月1日至6月底,凤阳县全面开展2013年城乡低保年审复核工作。
此次工作将2013年1月底以前进入低保的已保家庭列为重审对象,重点检查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和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上的低保家庭。符合未参保企业困难职工家庭、下岗职工中参加过中越边境防御作战的且生活较为困难的退役士兵家庭以及2013年1月份以后审批进入的低保家庭暂不参加此次重新审核审批。
为确保此次城乡低保对象重新审核审批工作顺利进行,该县要求各乡镇村(居)委会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三无”人员及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进行逐户排查摸底,经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后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后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