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琅琊新区宝山路非机动车道上有处无盖窨井,市民付女士骑车过往时被绊倒摔伤。事后,相关部门只是派人将窨井盖上,但却无人对伤者付女士负责。4月12日,此事经本网报道后随即引起市民广泛关注。琅琊区政府了解情况后十分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处理此事。昨天记者了解到,事发地扬子街道办张山村负责人已与伤者家属达成一致,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等3000元。
据了解,琅琊区政府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到付女士的丈夫李先生,表示他们一定会对此事负责。16日,事发地扬子街道办张山村负责人张书记给付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打来电话,就赔偿问题征求李先生的意见。“经过几天的观察,我家属的伤已无大碍。我算了一下,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修车费加在一起3000元。”李先生诚恳地说,“我们都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关键要的是政府给个态度,此外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加强对路面的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经协商,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昨天,张书记已电话通知李先生去拿3000元赔偿。记者随后从张书记处了解到,此处路面还没有正式移交给市政,所以目前还没有具体的部门对此负责,“作为辖区行政村,我们愿意出面解决此事。”同时,张书记还告诉记者,这两天他们还派人对辖区内几条道路进行了一次排查,没有发现窨井破损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