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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卖几把冒牌锁惹的祸”

市中院法官提醒:守法经营,勿贪小利让官司缠身

本网讯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上午9时,滁城天长路某公司经理余先生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参加完庭审后,当场将7300元赔偿款交到原告手中,不禁深有感触地说:“只因卖了几把“破”锁,就惹上这个官司,教训太深刻了,下次说什么也不会去销售这些来路不明的产品啦。”

市中院当天审理的这起案件系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原告系烟台三环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一家有着80多年历史的锁具产品生产企业。1999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公司“三环及图”商标为驰名商标,2011年国家商务部认定“三环”商标为“中华老字号”,是一个完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今年初,该公司在滁州市场发现余先生等3家商店中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锁具,便在3家商店内购买了其假冒销售的“三环”锁具,并委托市公证处对上述销售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后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3家商店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销毁库存剩余侵权产品,各赔偿原告损失50000元,并登报声明,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余先生在庭审中辩称,其公司商店并非是专门销售锁具的,其销售的“三环”锁具系在山东进货时受朋友所托而购买的,一共只进了一包计12把,是以4元一把的价格进来的。因为当时朋友没有用完,剩下几把才拿到商店柜台中以每把6元的价格卖的,自己也不知道是假冒产品。

该案经法庭调解,双方在庭审中达成和解协议,余先生当场向原告支付了7300元,原告撤回诉讼。

据悉,原告向市中院同时提起的另外两起该类诉讼,经市中院知识产权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均在庭前达成了和解协议,每户均赔偿了数千元。

鉴于当下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审理该案的审判长、市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李汪全在庭审结束后特意提醒经营者,诚信守法是经商生存之本,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经营者,一定要严把商品的进货渠道,切勿因追逐蝇头小利而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必将是官司缠身,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图为原告当庭出示被告销售的假冒“三环”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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