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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警方速破一起洋河系列假酒案

4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涉案总值8.4万余元

本网讯近日,凤阳县警方快速出击,一举查获一起长途贩运假冒江苏洋河酒厂生产的“洋河”牌系列假酒案,共查获假酒313瓶,涉案总值8.4万余元,假酒品种涉及“天之蓝”、“海之蓝”两种畅销系列。目前,涉案的胡某某、罗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4名嫌疑人已被凤阳县警方刑事拘留。

当日下午2时许,凤阳县公安局小溪河派出所得到线索,半个小时后,将有人在南洛高速凤阳收费站出口附近交易一批“洋河”牌系列假酒。该所立即与板桥责任区刑警队和经侦大队联系,联手出击,在南洛高速凤阳收费站出口处路边,将正在交易的4名嫌疑人及涉案的一辆苏A号牌面包车和一辆苏A号牌轿车当场查获,带回调查。

经查,不久前,张某某(男、57岁、凤阳县枣巷镇人)接到一个朋友电话,说知道他有个亲戚李某某(男、44岁、江苏省泗洪县人)能买到价格便宜的洋河系列“天之蓝”、“海之蓝”酒,请他帮忙联系一下。当日上午,胡某某(男、37岁、江苏省泗洪县人)驾驶苏A号牌面包车,同罗某某(男、46岁、湖北省孝感市人)从南京某处装载满满一车“洋河”牌系列假酒运往凤阳。当天下午,车辆驶出南洛高速凤阳收费站出口,与驾驶苏A号牌轿车前来接应的张某某、李某某会面。正当双方会合准备交易时,多名便衣警察突然而至,将其围住,随即连人带车带回板桥责任区刑警队继续盘查。

后经鉴定,车上所有“海之蓝”包装箱均为假冒,而内包装盒和酒瓶全部是回收再使用的,属于高仿假冒;“天之蓝” 则是从里到外全部属于假冒。同时,民警还在那辆面包车上查获一批用于制假的塑料瓶塞和仿制的物流码。据计算,所查获的这批“洋河”牌系列假酒案值84038元。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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