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走进一对“特殊”的复婚夫妻。男子年纪轻轻,陪同他的人,却是当地看守所的几名公安民警。
面对眼前的妻子,男子万分珍惜。因为,这失而复得的幸福,是他十多封忏悔信,加上年仅3岁儿子的努力,帮他争取来的。
交友不慎 劳燕分飞
2009年,全椒县襄河镇男青年孙立(化名),和当地女孩宋玲(化名),在一次偶然机会相识。之后,两人陷入爱河,并很快结为连理。次年,儿子呱呱坠地,一家人沉浸在幸福之中。
然而好景不长,孙立交上了一些酒肉朋友,继而常常有家不回,夫妻俩因此争吵不断。2010年8月,两人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冲动之下选择了离婚。
脱离了家庭的约束,孙立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甚至开始吸毒,从而越陷越深,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2012年11月,孙立因贩卖毒品罪被警方逮捕;2013年4月,被全椒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
锒铛入狱 悔不当初
在看守所里,在管教民警的教育下,孙立冷静下来。想到自己交友不慎,继而毁了幸福婚姻和大好青春,他后悔不已。每当想起往昔的美好时光和年幼的孩子,泪水便止不住地流下来,渐渐地产生与前妻复婚的念头。管教民警了解到他的想法后,鼓励他好好改造,“用实际行动,来争取前妻的谅解”。
于是,孙立开始奋笔疾书,将自己的真实想法,一股脑地倾诉在一封封家书之中。管教民警当然愿意成全这桩好事,不厌其烦地为孙立跑腿,把一封封“忏悔信”,送到宋玲的手里。
前后跑了十多趟,民警送信之余,传达孙立真心悔过的决心,同时希望宋玲能够再给孙立一个机会。
真心忏悔 挽回幸福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判决生效后的第二个接见日,宋玲终于带着儿子,赶到看守所探望孙立。会见时,孙立悔恨的泪水,加上3岁幼子的一声声“爸爸”,唤起了宋玲的恻隐之心。最终,宋玲答应再给孙立一次机会,并同意复婚请求。
得知这一情况后,管教民警迅速向上级汇报,并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详细咨询复婚登记的办理程序和条件。经讨论,看守所决定在孙立投牢之前,带着他去县民政局,与宋玲领取结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