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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街道健全低保备案登记制度

向“人情保”“关系保”说不

本网讯城市低保与弱势群体密切相关,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近日,滁城清流街道按相关规定要求,迅速建立健全了低保经办人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制度。

该街道纪工委明确提出要求,已享受和拟享受城市低保的必须认真填写《清流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和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其中,“近亲属”是指居委会干部、评议人员、街道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低保经办人员”是指涉及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批等事项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建立备案制后,相关材料要上报上级部门,街道人大、纪工委将对此跟踪监督执行情况。对应备案而未备案被核査发现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规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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