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业促进法》颁布5周年、积极就业政策实施10周年之际,国家和省就业促进会对长期从事就业工作、在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进行了表彰。经过层层申报,我市共有19人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其中,市人社局副调研员肖鸿受到国家表彰,市失业中心主任李正畴等18人受到省表彰。
在《就业促进法》颁布5周年、积极就业政策实施10周年之际,国家和省就业促进会对长期从事就业工作、在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进行了表彰。经过层层申报,我市共有19人受到国家和省级表彰,其中,市人社局副调研员肖鸿受到国家表彰,市失业中心主任李正畴等18人受到省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