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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传播淫秽物 依法查处受刑罚

本网讯5月10日,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经依法审理,被告人武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2年9月份,定远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侦查大队发现:定远一网民于2012年3月在网络上公开传播淫秽信息,经侦查,该网民系定城镇居民武某某。

经查,2012年3月份,武某某在互联网上登录注册某色情网站,并上传标题为“红杏出墙”、“来人无码的”、“绝对精品”等包含淫秽电影种子、图片的帖子。帖子上传后,累计被点击达5万余次。同时,警方还从武某某住处查获一台存储有淫秽色情图片及淫秽电影的电脑。经鉴定:武某某上传的图片7张及电影种子4段,均属于淫秽物品。被告人武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定远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武某某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影片和图片的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武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定远县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并将其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一台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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