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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一张,昔日情侣上公堂

本网讯情侣分手后,女方拿出一张欠条将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20000元。男方称该欠条是被逼无奈下所写,借款事实不存在。近日,来安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审结该起特殊借贷案件。

原来,刘某和李某以前是男女朋友关系。李某称刘某于2012年8月底因承包工程缺少资金周转向其借款20000元,并承诺短期内归还。之后她多次找刘某催要,刘某都以各种理由拒不偿还。

刘某称李某说的并不是事实,二人先前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分手时发生争执,他是在被逼无奈下书写的欠条,并没有真正借李某的现金。

法庭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李某提交的欠条中明确记载着借款的数目及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姓名,并没有记载这张借条的由来。最后,法院认定刘某应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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