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出台《公路护路林管理规定》 2013-05-20 08:00 通讯员 杨 健 记者 蒋海潮 我要评论0 扫描到手持设备 字号: 我市近日出台《公路护路林管理规定》。公路护路林是指在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根据文件规定,除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破坏公路护路林,严禁私自买卖、转让护路林木产权,不得随意滥伐盗伐等损害公路护路林;护路林若须采伐,必须经公路管理机构和林业管理部门的双重许可。 微笑 流汗 难过 羡慕 愤怒 流泪 复制网址 打印 收藏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