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上半年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资格认证工作已经开始,昨日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布提醒,本次认证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参加滁州市市直及南谯区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遗属应抓紧时间参加认证,逾期未认证其生活困难补助费将停发。
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认证时间内,遗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手册,到居住地所辖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认证(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不得在户口所在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认证)。若遗属人员因年老体弱或患病,本人不能前来办理资格认证的,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出申请,居住地所辖街道社区、乡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将派人上门办理。对于我市居住在异地的遗属人员,可由本人持《滁州市异地居住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遗属领取生活补助费资格协助认证表》到现居住地所辖的街道社区(乡镇)劳动保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工作,由认证机构在认证表上加盖公章后一份留存,一份由遗属本人寄至滁州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退管科审核。
据介绍,市直企业离退休人员遗属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资格认证工作每年开展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参加本次认证的市直及南谯区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遗属共约8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