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近日,市公路局直属分局路政巡查一中队接到群众举报,X003线16K+500m处有民工在擅自挖掘路肩埋设电线杆。
接到举报后,路政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赴现场,经查,该电线杆系电信部门擅自埋设。路政执法人员随即找到涉案当事人,向其详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理解和支持,同意配合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回填,保障了此段公路的安全畅通。
据悉,《公路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本网讯近日,市公路局直属分局路政巡查一中队接到群众举报,X003线16K+500m处有民工在擅自挖掘路肩埋设电线杆。
接到举报后,路政执法人员立即驱车赶赴现场,经查,该电线杆系电信部门擅自埋设。路政执法人员随即找到涉案当事人,向其详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得到了理解和支持,同意配合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回填,保障了此段公路的安全畅通。
据悉,《公路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