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老百姓装修房子时,会毫不犹豫地安装防盗门。但是,很多防盗门在装上后却成为摆设品,一些居民外出或者睡觉时,由于怕麻烦,懒得将防盗门锁好,因此,也给小偷留下可乘之机。
近日,定远县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湖北籍的卜某,与其两个姐夫宋某(湖北籍)、金某(重庆籍),窜至定远县,专挑人们沉睡的凌晨时分,采取插卡开锁的方法寻找防盗门未锁紧的住户,并进入房间实施盗窃。
经查:去年10月,宋某、金某、卜某以每天300元的价格,租乘张某的红色雪佛兰轿车,窜至定远县定城镇。三人下车后,进入定城镇东大街油坊巷,金某、卜某负责望风,宋某潜入一幢居民楼。
随后,宋某用自制的塑料卡片,从一楼到顶楼,全面撒网、一户不漏地寻找防盗锁未锁紧的住户,最终进入二楼穆某家中,将穆某钱包中的100余元现金及价值3600余元的三星牌手机盗走。
随后,三人又乘坐张某的轿车,窜至定城镇绿园小区的一幢小高层。这次,金某负责望风,宋某和卜某从一楼逐层往上,依旧采用插卡开锁的方法,寻找作案对象。二人将五楼杨某家的房门撬开后,盗走现金21400元。
屡屡得手后,宋某等三人当夜便向滁州市转移,但在途中,被定远县公安局抓获。
定远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金某、卜某,入室盗窃数额较大,并且均为累犯,从重处罚判处每人有期徒刑三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雪佛兰轿车车主张某,明知宋某等人实施盗窃犯罪而为其提供交通帮助,是盗窃的帮助犯,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