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自去年7月1日起,我市根据省统一部署,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简称“两保户”)实行阶梯电价优惠政策,每户每月享受10度免费用电基数。目前,全市已完成对“两保户”去年半年和今年一季度免费用电基数的兑现工作,共计返还“两保户”电费707.27万元。
按照规定,“两保户”免费用电基数的兑现标准为每户每月5.653元(按照10度免费用电基数和现行第一档居民电价0.5653元计算),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兑现,即“两保户”按实际用电量向供电部门缴纳电费,供电部门每个季度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两保户”名单,将返还的电费兑现到户。为确保“两保户”优惠电价政策落实到位,滁州市物价局牵头,会同民政、财政、供电部门研究制定了优惠政策的落实措施和电费兑现的操作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