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远县政府定政【2013】42号文件要求,定远县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条件的对象,提前到50周岁发放奖励扶助金。采取“三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推动计划生育奖扶“扩面”工作。
强化宣传。加大对奖扶“扩面”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村(居)宣传栏、媒体、村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渠道,宣传“扩面”政策及时间安排,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强化质量。对申报对象重点复核其生育史和婚姻史,确保生育子女数量清楚,婚姻史明晰;查看对象户相关证件,做到户口性质准确,年龄符合。
强化监督。对奖扶“扩面”对象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公示等环节实行全过程检查监督,维护政策执行的严肃性,确保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