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让更多的流动人口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经过三个月的紧张筹备,市公安局于2013年6月27日在南谯分局龙蟠派出所启动居住证办证试点工作,3名外来人员领到了我市第一批流动人口居住证。这标志着居住证办理工作在我市全面启动。
据市公安局治安户政部门民警介绍,按照《滁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的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口到本市居住,或者本市户籍人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居住的人员应当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拟居住一月以上,在居住地工作、经商、学习,有稳定收入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发放免收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