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讯为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滁州市市属社会组织评估实施方案》的规定,滁州市市属社会评估工作日前正式启动。
据介绍,此次市属社会组织评估的范围是,凡2010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成立、2011—2012年检合格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申请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视为无评估等级。评估等级有效期为5年。全市性社会团体、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评估,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
8月30日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先填写《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对照相应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材料目录,准备申报材料,报送滁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11月,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结果进行终评,确认评估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