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管理,提升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我市日前出台《滁州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州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考评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了党建工作指导员任期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廉洁自律制度。选派期间,党建工作指导员由市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派出单位实行双重管理。规定每名指导员每月领取一定的交通、生活等补贴,费用由市委非公工委、派出单位和企业所在园区管委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考评办法》从履职、民主测评、工作制度遵守和加分4个方面确定了党建指导员考评内容,采取书面述职、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选评优、选拔任用和培养管理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