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我省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部分高考生已经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正与家人沉浸在无限喜悦之中。可对于一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来说,筹措入学学费和生活费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最大难题。记者从滁州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知一条好消息:从即日起至9月1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及在校生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贷6000元,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八类贫困学生可申贷
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贷款,帮助这些学生能正常入学并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因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八类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可凭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
这八类学生为: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子女;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子女;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子女;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
每年最高可贷六千元
据了解,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名学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100的整数倍,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