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滁城菱溪路的刘先生这两天有些哭笑不得,为什么呢?原来是他家里放着的一罐还未开盖的啤酒,竟然“人间蒸发”成空罐了。他打电话给厂家,厂家的答复是该酒不在滁州市场销售,应找销售商处理。“啤酒是单位发的,”刘先生也不知道该找谁讨个说法了。
试验:
啤酒未开盖竟能“水上漂”
记者来到刘先生家中看到,这瓶罐装啤酒包装完好,拉环处封闭严实,未见有破损或开启的迹象。该酒包装上写着“雪花”啤酒,清爽型,330ml。瓶底印着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记者拿起瓶子,感觉里面并非完全空瓶,又晃了晃瓶子,能听到水的撞击声,应有少量啤酒。
在记者的建议下,刘先生打来了一盆水,把罐装啤酒放在盆里,只见啤酒瓶一直漂在水上,不时被风吹得漂来漂去。“啤酒未开盖,不可能会挥发的。”刘先生按照常理推断,即便是白酒,也不会挥发得那么快。
厂家:
该酒不在滁州市场销售
“这种事情还是头一次碰到。”刘先生说,今年过年前自己所在单位发年货,其中就有6瓶连装的罐装啤酒。由于自己不爱喝酒,啤酒就一直放在家里。直到前几天,家里来亲戚才拿出来喝,谁知道前5罐都没问题,单单最后一罐竟是空的。他仔细地查看包装,未见有破损,“这啤酒到底哪去了?”
按照啤酒包装上印着区号是“025”的服务热线,刘先生打了过去。对方却坚称,这啤酒不在滁州市场上销售,如果出现问题,应该去找销售商。
消协:
建议企业出面协商处理
就此,记者咨询了市消协相关负责人。据介绍,他们也曾接到过“空酒瓶”的投诉,不过确实很少见。之所以出现“空啤酒”,她认为可能是厂家的流水线生产时漏装所致,并非恶意欺诈。按照《消法》,商家可以赔付刘先生两瓶同等价值的啤酒。《食品安全法》中规定,刘先生可以获赔10倍赔偿。但由于刘先生的啤酒来源是所在企业发放,按照法律规定,工商部门处理的消费纠纷对象是个体消费者,保护的是弱势群体的权益,而企业之间的消费纠纷,应由两者之间自行处理,工商部门一般不予受理。所以,建议刘先生直接找所在企业,由企业拿出消费凭证,与销售方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