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日前,定远县公安局采取爆破法,将近期一批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案件中收缴的爆炸物品,进行集中销毁。
据了解,这批非法制造、贩卖的爆炸物品,包括复混肥料(硝酸铵含量88.5%)16.6吨、电雷管3301支、乳化炸药23.55公斤、自制爆炸物1袋约50公斤。由于这些爆炸物品性能极不稳定,加上当前连续高温,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为此,定远警方提前对爆炸物品的运输、搬运、掩埋、爆破等销毁细节,进行认真研究和实地勘查。在永康镇境内一处采石场塘口,公安机关全程监督,由爆破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操作,上述涉案爆炸物品和群众主动上交的40枚拉火管被全部安全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