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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工作中发生不履行职责的情况,将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本网讯为进一步完善主动救助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儿童外出流浪乞讨和重复流浪现象,帮助流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融入社会、健康成长,滁州市民政、综治、公安、教育、卫生等十部门开展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

市“十部门”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和教育转化工作,帮助其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思想道德、文化素养和法制观念;推进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父母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扶持力度,提高家庭监护能力和养育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

《通知》从对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甄别、分类、入学、保障、转化、帮扶等各方面入手,明确了各部门在“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的职责。各地既要按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又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形成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具体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相互推诿、不履行职责,造成流浪未成年人未能及时受助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同时要做好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和信息报送、数据统计、音像收集整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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