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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来安:男子在朋友处乘机偷包

本网讯到朋友开的烧烤店里玩,竟乘人不备将朋友妻子的钱包偷走。9月9日,来安法院审结被告人陆某某犯盗窃罪一案,一审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今年3月20日凌晨,陆某某到朋友开的烧烤店玩,进店后发现柜台上有一个钱包。于是他贼心突起,乘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悄悄把钱包装进自己的口袋,随后借故走掉。出门一段时间后,陆某某把钱包扔了,将包里的3000元钱藏了起来。不多会,他又若无其事地回到烧烤店继续和朋友玩。不料,朋友妻子很快发现钱包被盗,经过一番盘问得知是陆某某偷走的,遂将其扭送至来安县公安局半塔派出所。

归案后,陆某某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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