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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来安:妻要离婚 夫索30万

本网讯因夫妻关系不和,来安县的郑女士向法院诉讼离婚,丈夫汤某得知后,提出索要30万“分手费”。然而,法官调查了解到,汤某提出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郑某和汤某于1986年相识结婚。如今,二人年过半百,本该相守、安享天伦,却因双方无法沟通争吵不断,妻子郑某不堪生活的折磨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丈夫汤某撂下了冷冷的一句话:“给我30万,我就同意离。”法院审理认为:郑某与汤某长期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且双方自2008年分居至今,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故对郑某的离婚请求予以支持,而汤某要求的30万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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