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迹梗概:尹家茜,南谯区法院一级法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如一,勇于挑战,奋勇争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中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奉献中实现人生的价值。
尹家茜,女,1964年11月出生,定远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83年凤阳师范毕业后,在定远县城西小学任教。1991年4月调入定远县人民法院,先后担任书记员、审判员。1998年9月调入南谯区法院工作,2008年2月任行政庭庭长、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从1991年调入定远县法院起,尹家茜开始了与司法结缘的生活。1998年她来到南谯区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至今已二十余个春秋。在这二十多年中,她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南谯法院工作期间,她从审判员做起,共办结各类案件1000多件,参加合议庭处理案件500余件。2008年,通过竞争上岗,她被任命为南谯法院行政庭庭长,由于人少案多,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共审理行政案件80多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近300件,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及法院的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曾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市优秀共产党员、区优秀公务员、优秀政法干警、院优秀庭室负责人,并荣立三等功一次。
“公正司法是我人生的最高理想”
司法公正,是社会和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期盼。实现司法公正,是法官的价值追求。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她常常面对的是一双双寻求庇护和渴望援助法律的双眼。一次次公平和正义的兑现,一次次心灵间冰雪释融的快意,当事人一张张满意的笑脸,更加坚定了我致力公正司法的决心。为了公正司法,她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无论当事人是从事什么职业、社会经济地位高低、有无熟人说情、地理位置远近,在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如南京某公司诉称我区某公司拖欠货款一事,被告系我区一大型招商引资企业,案件能否公正处理,影响很大。对此,她认真阅卷,与合议庭通过庭审举证、质证和当事人陈述,我区的这个企业因无充足证据,最终被判决败诉。
她通过行政案件审理努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办案中她在注重审查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对于有协调余地的案件,尽最大力量进行协调,以撤诉方式结案。对于多次协调,难以成功的案件,以判决方式结案,同时尽最大可能与耐心,向当事人说明判决理由与法律依据,化解社会矛盾;对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的,主动加强和行政机关沟通,指出瑕疵之处,帮助行政机关纠正错误;对于行政相对人无足够法定证据的,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以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者的统一。如对一起土地、房产行政处罚案进行审查,因程序不合法,向市土地局说明情况后,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市土地局对此无异议。对于明显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重大问题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向行政机关说明情况,不予立案。
“耐心仔细对待每一个案件是我的一贯作风”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民事案件复杂多样,要想顺利结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耐心细致就成为审理民事案件的行为准则。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所占比重较大,其中离婚案件位居首位。如何审理,成为摆在审判人员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往往反目成仇,在子女抚养上分歧尖锐,在财产分割上互不相让,协调处理难度极大,弄不好矛盾还会激化升级,甚至引发刑事案件发生。这就需要法官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缓解当事人的矛盾。如在张某与夏某离婚案件中,张某认为婚生女系夏某与别人通奸所生,夫妻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要求夏某赔偿精神损失。在审理过程中,夏某不愿配合做亲子鉴定,原告也无足够证据证明孩子非与夏某所生,作为法官很难做出判断。为避免错案发生,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起做夏某的工作。她的真诚感动了夏某,最终承认孩子非与张某所生,案件顺利审结。
“清正廉洁是我对人生的一种承诺”
为了这份承诺,她拒绝过亲情、友情,也拒绝过金钱。在她所审理的案件中,找人说情的有,请吃请喝的有,送钱送物的有,威胁恐吓的也有,但她都能经受住考验,从不因自己的一时冲动而使法官的形象受损。在审理王某诉张某土地流转一案时,被告为了回避土地流转的事实,不愿承担责任。被告将几张消费卡硬往她手里塞,她当即严厉地告诉他:“把东西收起来,否则我要上缴纪检部门”,并同时警告他这是一种行贿行为,如果不收起,还要追究其责任。他见其态度坚决,只好把卡收起来,怏怏地离去,最后本案得到依法判决。还记得她审理过的一个案件,原告是一起交通肇事的受害者,从穿着上看,他经济上并不宽裕。当他试图将一个装着钱的旧信封塞进我桌上卷宗里时,尹家茜的心被刺痛了。她一直以为,权钱交易篾视了法律的尊严,亵渎了法官的公正。当贿赂来自于这样一个贫穷的受害者时,她更坚定了自己的清廉承诺,于是,她婉言拒绝了他。作为一名法官,她接触的最多的是无权无势的普通百姓,解决的最多的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她常常想自己没有能耐给予他们什么,但一定要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一名法官的公正。
“与时俱进是我的不懈追求”
刚调到法院时,面对冰冷、复杂的法律条文,要尽快胜任工作,她别无选择,只有下苦功夫学习。实务上,她虚心向身边有丰富经验的老同志请教,大胆实践。更重要的是要用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尽快把头脑武装起来,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她先后参加了全国法律业大专科班和中央党校本科班学习,几乎把全部精力和业余时间都放到了学习上。那时孩子小,家务重,婆婆反对,爱人阻拦,他们没好气地说:“一个女人有班儿上就行了,还没完没了地学,有啥出息。”尽管没人支持她,她仍然不放弃,拿到了毕业证。任审判员后,她学习的针对性更强了,审判规律和技能的把握成为她努力的重点。由于法院现状是案多人少,学习的时间只有自己想方设法挤时间,她始终坚持有案子抓审理,无案审抓业务学习的工作思路,同时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注重抓好学习培训。坚持以自学为主、交流讨论为辅,以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坚持学习内容以案件审理的需要为主,以增强学习的有效性;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通过学习,她清醒地认识到了差距,也缩小了差距,既增强了思想素质,又提高了业务能力。她的学习也有所收获,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省、市媒体上发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