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认真测算并报经市政府同意,滁城工商业用天然气价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工商业气价为每立方米3.23元。
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和环境保护,国家发展改革委自今年7月10日起提高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即燃气公司购气价格)。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合理疏导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对我市的影响,我市决定适当调整工商业用天然气价格,每方气价上调0.39元,自今年7月10日起执行。同时,因国家此次只提高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不涉及居民用气价格,因此,滁城居民生活用气仍按现行价格执行,不作调整。针对此次工商业用天然气价调整,物价部门已要求滁州新奥燃气严格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向用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场供应。
据介绍,目前我省合肥、淮北、宿州等地工商业气价已经调整,其他城市近期也将陆续进行气价调整,合肥市、淮北市、宿州市调整后的工商业气价分别为每立方米3.60元、3.80元、3.7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