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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天长:断落电缆撂倒路人 电信公司赔2万

本网讯下班途中被断落的一段电缆线撂倒摔伤,天长市的张先生一气之下将电缆线的产权单位电信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天长市法院审理判决天长电信部门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去年10月7日,张某搭乘同事李某的电瓶车一同回家,不料途中,电瓶车突然失去控制摔倒在路边,导致张某左腿当场骨折。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李某和张某久久没有回神,电瓶车走得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失控了呢?

原来,在路上断落了一段电缆线,李某因天黑视线不好,没有看清,直接从电缆线上骑过,连车带人被电缆线绊倒。后经证实,致张某受伤的电缆线系电信公司所有。张某认为电信公司疏于管理,致其受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遂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电信公司作为引起本事故电缆线的所有人,疏于管理,未及时清理、修复,也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尽到管理人应尽义务,不能证实自身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主要的侵权赔偿责任。此外,李某在晚间行驶时未尽到安全谨慎义务,对于张某的损害后果的造成,应当承担次要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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